关于市场规范化运营及宣传的通知
为了做好公司产品的宣传,维护广告市场秩序,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各级代理商及经销商应严格按照《广告法》、《食品卫生法》的有关规定,规范公司保健食品的广告宣传,应当真实、合法,不得作虚假或者误导性宣传;不得明示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。保健食品应当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的相关要求,不得在保健食品标签、说明书中夸大功能范围,进行虚假宣传。为落实相关规定,进一步加强市场保健食品营销行为管理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- 各地市场经销商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宣传产品,把保健食品销售规范化作为市场开拓的一项重要内容,严格规范营销行为。
- 禁止以任何方式对公司产品做夸大、不实宣传。
- 禁止通过各种方式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预防或治疗疾病的功效。
- 不得利用国家机关、医疗单位、学术机构、行业组织的名义,或者以专家、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为产品功效证明。
- 不得向危重病人销售产品、不得与同行进行恶意竞争、禁止七类人员加入。
- 经销商因个人原因引发的重大外事安全事故,如对公司品牌声誉造成的损失者,公司将视情况对当事人和市场领导人追究其法律责任!特此通知!
全美世界(中国)药业有限公司
2019年8月